@呼市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操看这儿→
固定布局
工具条上设置固定宽高,
背景可以设置被包含,
可以完美对齐背景图和文字,
以及用于模板制作。
为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近期我局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的通知》(呼医保发〔2022〕3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政策的出台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这项政策具体好在哪儿呢?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在简化备案方面
1
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职工跨省门诊(含门诊统筹)就医、跨省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 无需办理登记备案。
调整前:以上事项需备案。
2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不短于6个月。
调整前:不短于3个月。
3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六个月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
调整前:一次备案,一个月内有效;住院一次,备案一次。
4
参保人员未提前备案的,出院结算前可申请补备案并可按规定享受直接结算,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的,可返回参保地进行零星报销。
调整前:参保人员未提前备案的,不允许补备案手续,不予结算。
5
对“急诊”或“抢救”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
调整前:“急诊”或“抢救”参保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补办备案手续,不予结算。
二、在享受待遇方面
1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 可在参保地或居住地就医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