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22项政务服务将跨省通办
10月10日,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新增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详情如下:
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
(共2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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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 渊 詹 丽| 编辑: 王 晶黄晓宇
来源:中国政府网、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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