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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防疫规定,莒南12家商户、2名个人被处罚!

08-23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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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十字路街道在对辖区商户检查中发现 秋燕之家燕、天晴大药房、莒乐购超市、安徽牛肉板面牛杂面、聪明孕婴用品超市、乐佰福快餐、鲁房置换房产、小陶瓷水果店、金兴外贸服装、梦之蓝酒行,因 进门未要求扫码,存在落实防疫规定不到位情况,十字路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规定对以上场所作出罚款50元处罚。对 天池酒行、贵族宝贝母婴店作出 停业整顿处罚。希望广大商户引以为戒,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出公共场所测体温、扫行程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黄某、姜某,在检查中发现 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该2人做出当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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