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 > 正文

开玩笑把朋友丢出阳台致十级伤残!谁来担责?

06-08 生活

朋友间开玩笑、恶作剧很常见,

但有些玩笑可不能轻易开。

这不,三个好友相约出游,

结果却因为一个玩笑

闹上了法庭……

近日,

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

这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文某、王某与贺某、案外人王某某一同自驾前往张家界旅游,四人入住某度假村。

6日下午,贺某与文某、王某在度假村王某房间的阳台(离地约9米)聊天,期间三人开玩笑称欲将贺某从阳台丢下去,贺某随口反击“你有种把我丢下去试试”,随后贺某坐到阳台空置的座椅上。

玩笑间,文某、王某一前一后将贺某连人带椅抬起靠向阳台护栏,假装向外倾倒。阳台护栏受重力冲击发生断裂,王某、贺某滚落至房间下方的马路上。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事故发生后,贺某被送往张家界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4天,花费医药费近5000元,该费用由度假村支付。3月10日,贺某出院并转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治疗,住院25天,花费医药费8万余元,其中度假村为贺某预缴了医疗费2万元。

经鉴定,贺某下颌骨骨折术后,遗留张口受限1度,构成十级伤残;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关节后交叉韧带止点撕脱术后,遗留左膝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

贺某将文某、王某及度假村起诉至宁乡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核定,贺某的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法院认为

——损害后果与文某、王某行为直接关联,两人应负主要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文某、王某以开玩笑的形式将贺某抬向阳台护栏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