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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视康”百奥森涉嫌传销被冻结1500万 企业:“配合调查、已改变经销模式”

05-19 健康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的两份执行裁定书显示,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百奥森医药”)因传销被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及自然人1500万元。

对此通报,百奥森医药在回复媒体采访时表示,“正积极配合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了解企业更具体的情况,目前只是涉嫌,并不是传销,也没有被定性,是资产冻结保全的状态。之前使用的分销模式已从3月25日起弃用,现阶段采用传统批发、采购销售模式经营。”

对于经营模式到底属于“传销”还是“分销”一事,中国网财经记者进一步求证时,百奥森医药并未给与正面回复,只是称“目前的涉传事件配合调查解决后,会在北京、郑州等地开设品牌直营店、包括逐步开设两家亚洲区的海外分公司。”

涉传被冻结1500万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306执保462号)显示,申请人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传销一案,法院于2022年4月19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刘园园、孟跃辉、刘冬洋、程俊芳、刘洁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500万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刘园园、孟跃辉、刘冬洋、程俊芳、刘洁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500万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此外,执行裁定书((2022)鲁0306执保462号之一)显示,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百奥森医药公司传销一案,根据生效的(2022)鲁0306执保46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百奥森医药成立于2017年7月18日,刘冬洋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孟留群。该公司注册商标有甄视康、百舒明、视丹明、乳丹宁等。之前有媒体报道称,该公司甄视康、视丹明两个品牌涉嫌传销,以甄视康为例,需399元购买甄视康产品后生成二维码进行推广,根据销售/拿货量分为“县级、市级、省级、董事代理”,分为团队级差奖、平级奖、董事分红、成就奖、忠诚区域奖励等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