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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官方回应

02-27 生活

近日,一些地方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发部分群众关注。部分群众对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有疑问,对改革后看病就医便利性有顾虑。

针对此次改革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负责人进行回应。

此次改革可为参保人

带来哪些获益?

一:“增”

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看普通门诊不报销的地区,改革后可以报销

原来看普通门诊可以报销的地区,报销额度进一步提升。

二:“优”

改革后,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能享受报销,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此前居高不下的住院率,减轻大医院病床周转的压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把优质医疗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病人。

三:“拓”

三方面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部分地区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改革后

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受影响吗?

3个“不变”:

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 在职职工个人医保缴费仍然全额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

2个“调整”:

对于在职职工,改革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改革后,个人缴费依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对于退休人员,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个人养老金实际发放数×划入标准”;改革后,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本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标准”,其中,改革后的划入标准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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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的核心,是用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来“置换”普通门诊统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