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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春节期间最新提醒!

01-23 生活

清溪镇春节期问燃放烟花爆竹的

安全提示

一 、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6 时至23 时。

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1、在允许燃放的区城和时段,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超标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

3、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在空旷场地安全燃放, 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严禁在居?棚广区及城市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 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防止火星減射引起火灾和人 员伤亡;

4、小孩必须在成人的指导下按照产品说明燃放;

5 、燃放 、 观赏烟花爆竹要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 ,不要将头、眼面向烟花爆竹喷射口,不要立即处置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6、当有人向您提议,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到他人时, 请换位思考,停止燃放行为或减少燃放影响;

7. 燃放烟花爆竹后要确保火种完成熄灭后方可离开;

8. 应选择没有热源、火源、电源和其他不能引起烟 花爆竹自燃的地方妥善存放;

9. 不要在佳宅、车辆内国积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

10、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窗,防止烟花爆竹?进屋内引起燃烧 ;

三、法定禁止燃放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 全保 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商品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