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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企,被罚3439万!

01-06 生活

反垄断也开始发威。

/ 来源:趣学术

带量采购以来,反垄断也开始发威。一外企因涉嫌垄断进口口腔种植体(俗称的种牙)被罚款。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显示,因士卓曼(北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卓曼)涉嫌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士卓曼(北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处以2020年销售(11.46亿)3%的罚款,共3438.55万。

公告显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对士卓曼开始了立案调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士卓曼垄断行为实施细节。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士卓曼被罚的原因是,其垄断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部门指出,涉案产品为高值耗材,士卓曼采取多重措施限制了竞争并维持高价,致使终端口腔机构和患者只能接受较高的垄断价格,这不符合国家高值耗材改革的初衷。

市场占有率高,有地方高达80%

据介绍,本案涉案商品是国家Ⅲ类医疗器械产品,准入门槛较高;其质量、适应症范围、种植成功率和稳定性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临床使用效果好,得到国内外众多专业机构、学术文献和知名专家的认可,患者认可度较高;考虑到学习背景、使用习惯和对品牌熟悉程度等原因,为保证种植成功率,口腔种植手术医生一般不会寻求替代品牌;通过梳理近5年北京地区不同类型口腔机构多个种植体品牌的使用量数据,涉案商品的用量一直排名靠前,在部分口腔机构的用量占比高达80%以上;与行业内主要竞品相比,涉案商品在全国市场的销售量、销售额均处于前列,市场份额较高。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而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最直接和最重要的表现方式。本案中,士卓曼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价格行为使得经销商无法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定价,只能被动接受其制定的价格政策,排除、限制了经销商之间的价格竞争,一方面遏制了经销商通过与消费者分享价格利益进而提升市场份额和经营效率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造成经销商之间价格趋同的后果,增加了经销商之间价格共谋的风险,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