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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女子在朋友圈写下短短两行字,结果摊上事了!

10-05 生活

10月2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接到群众举报, 一名网友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信息,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联系到发布信息的兰女士,并要求她到大队接受调查。

当天下午3点30分,兰女士来到鱼峰大队接受调查。 “当时我就把车停在龙潭医院路边没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去做核酸,过了几分钟回来后就看到车子被贴单了。”兰女士一气之下便在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信息。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后,兰女士意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己不应该辱骂交警,这样做是不文明,也是对交警一种不尊重。最后,承诺自己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目前,兰女士已经移交至鱼峰分局鸡喇派出所,在那里她将得到应有的处罚。

普法小知识:

像兰女士这样在网络中对交警进行辱骂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将会受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 源 | 柳州交警

责 编 | 丽虹

审 阅 | 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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