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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还新增限时步行街!网友:就喜欢这种烟火气

09-24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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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冲上热搜

9月22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版《条例》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市容环境卫生是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观体现。这部法规体现“以人为本”,彰显的是留住城市烟火气的导向,为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的市容环境,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

留住烟火气,优化设摊经营

夜市中的一个个摊位,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注脚,却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

此次立法中给出了思路,既展现城市蓬勃活力,又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为助力恢复城市“烟火气”,立法修订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对禁止性规范,合理平衡禁止范围,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这就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同样,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 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

避免同质化,店招展现个性和创意

此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就是 优化了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的管理措施,且有一定“弹性”。

对于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招牌的设置,原条例实行全面许可。此次修订,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条例相应调整为“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在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内、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河道沿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优秀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招牌,以及设置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招牌,实行许可管理;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置,采用备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