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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动态】省药监局开展节前药品流通市场督导检查

09-09 生活

为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及“五类药品”售卖管控等措施要求,9月8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前往西安市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督导检查,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以及省局机关纪委、相关处室人员陪同。

期间,督导组先后来到国药控股陕西大药房有限公司长乐西路店、老百姓大药房西安北大街店等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了药品质量安全及保供情况,现场查看了药品储存、冷链运输以及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等相关GSP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详细了解了DTP药房开展特药患者、慢病患者服务等工作,对“陕药通”系统的使用、登记上传及“五类药品”每日登记上报管控情况进行了核查,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前哨”作用。

齐惠丽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 一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督促零售药店切实使用好“陕药通”,落实“五类药品”售卖管控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人员等监测工作,确保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对可能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的购药人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要严把药品质量关,牢牢绷紧药品质量安全这根弦,全力保障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药械安全防线,切实抓好节日期间药品保供相关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三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层层督导压实压紧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守法诚信经营,确保药品流通使用质量安全。 四是零售药店要夯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药患者、慢性病患者的服务保障工作,采取提高国谈药品保供率、加强慈善援助等措施,提高特药和慢性病患者治疗的可及性,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返回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