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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垃圾分类条例实施第一天,“普法+激励”,做法蔚然成风!

09-02 生活

“垃圾分类”是我们一直关心的话题,从昨天开始,《扬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开始全面实施。我们记者也跑了几个社区,具体了解了垃圾分类的实行情况。

刘政宏:对有关垃圾分类,今天发了好多,就我这个上面有四个群,有1500人左右的受众。

刘政宏今年69岁,是沙北社区世纪名园的热心人,他曾荣获扬州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在世纪名园北园的出入口,总能看到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张贴在那。今天早上,刘老师又特意把《扬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和市民有关的重要条款,花精力作了归纳,并通过物业和社区,张贴出来分享给所有业主。

刘政宏:从社区对我们各个小区的垃圾分类的指导和督促,或者说是推动,是这么搞的一个东西,这个宣传材料是我搞的,宣传材料,它的依据是我们扬州市就今天开始实施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刘政宏说的,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管理条例的实施,是法律法规的层面,作为普法工作者,有必要提醒大家正确对待。

刘政宏:它这个管理条例 已经上升为一个法规的层次了,不是原来简单的就这么说说而已的,所以这一块,就是我们认为有必要向我们广大的居民业主,来进行这方面的宣传。

刘政宏说,如此努力地宣传,是因为世纪名园在垃圾分类推广工作这方面,同一个小区的北苑和南苑有着很大的差距,南苑是扬州市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而北苑的垃圾分类工作虽然起步也比较早,但是由于先前个别居民的不理解,这项工作开展下来并不顺利。小区里理应设立至少两处垃圾投放站,但是建好后又拆除了一处,现在只剩下一处了。所以借助普法和条例全面实施的契机,刘政宏觉得,应当让全体居民重视并理解扬州市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