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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不必千篇一律、夜排档亦可有…这部法要为上海留住烟火气!

08-27 生活

夜排档让人欢喜让人忧

是疏导还是处罚?

户外招牌如何避免同质化?

公共厕所能否做到24小时开放?

第三卫生间会不会成公厕标配?

前天(25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 进行二审

记者注意到,相比一审稿,二审稿做了不少修改。审议中委员们认为, 民生法规应当体现“以人为本”,“既要展现城市蓬勃活力,又能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

优化设摊经营,体现“疏堵结合”

近日,外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对宁波路菜场、亚龙广场等区域巡逻中发现,有商户存在占道设摊经营等违法行为。因为是首次,且影响不大,执法人员采用了教育劝导、口头警告等措施,没有进行处罚。有人称,这是“有温度”的执法。

设摊经营一向是城市治理的一道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而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这道治理难题在此次立法中给出了思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说,此次修法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记者注意到,《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但是,修法也预留了“疏”的空间: 为助力恢复城市“烟火气”,在强调不得擅自占道设摊和跨门营业的基础上,对“夜间经济”“体验经济”“步行街业态”“农产品地产地销”等新业态,明确区政府可以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划定一定公共区域允许从事经营活动

外滩枫径的上海夜经济。 海沙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