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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商洛:优服务保供应 强监管保安全

08-27 生活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和有效供应配送,满足疫情期间群众药械使用需求,商洛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优服务保供应,强监管保安全,全力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配送。

主动服务保供应

将全市重点药品批发企业、口罩生产企业、消毒用品生产企业等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方便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采购药械。对中心城区8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作为群众购买药械应急供应点,并主动为企业办理药械等医疗物资车辆运输通行证和从业人员工作证,保障了药械采购渠道畅通,配送及时高效。

多措并举保配送

一是公布主城区保供药店24小时服务电话,群众可通过电话购药,由从业人员配送上门; 二是对非“五类药品”实行线上订购,由美团等工作人员代购送药上门; 三是建立药品配送微信群,对封控区群众的购药需求,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将采购药品及时送到封控区群众手中; 四是设立防疫医疗物资流动销售车,将群众急需的医用口罩、消毒用品、慢性病用药和非“五类药品”、非处方药等常用医疗物资进行流动销售,方便和满足群众用药用械需求。

强化监管保安全

将监督检查与药械抽检相结合,对质量可疑药械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药械12批次。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保供药店进行不间断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五类药品”销售管控、药械质量安全、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冷链药品配送、是否存在借机囤积居奇和哄抬价格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移交的移交,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对群众药械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购买五类药品利用“陕药通”实名登记上传出现红色、黄色标记的,及时核查处置,督促整改落实,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严惩违法保公平

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门营业,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责令关门停业;对未按规定销售“五类药品”、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哄抬价格等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市场公正公平。

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3家,责令整改12家,采取暂停经营风险控制措施4家,查处未按规定销售“五类药品”、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无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