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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全广西大整治!事关这类车……

08-13 生活

骑车戴好盔

安全不吃亏

生死关“头”

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为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和造成的伤亡事故,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实现“两个减少、两个提升”,即: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明显减少,摩托车骑乘人员交通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率提升到 70%以上。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底

整治措施

01

加大城区道路违法查处力度。

在餐馆、酒吧、KTV、集市、夜市等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设置卡点,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摩托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城郊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

02

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

选择城镇赶集点、观光旅游地、农村公路等路段设置执勤卡点,严格查处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定期带领安全员、劝导员深入各乡镇路段,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路段开展执法宣传,劝导过往车辆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劝导摩托车骑乘人员守法行驶,增强佩戴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