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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一女子开车接电话,车毁还全责!

08-12 生活

2022年07月26日14时58分许,许某某(女,32岁)驾驶车牌号为粤SM6***的小型轿车,从恒都商业广场往锦绣江城小区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滨河路(闸坝桥下穿隧道)路段,与对向黄某某(男,31岁)驾驶车牌号为川V14***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及许某某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经事故调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许某某驾车行经事发路段,接听手持电话、未确保安全通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许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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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亭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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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Lioneyuuu

编辑:C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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