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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为中医药自身规律标定“度量衡”

08-08 生活

落实“四个建立健全”系列报道 目前,已发布现行有效的中医药国家标准79项、中医药行业标准9项(406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中医药团体标准2000余项,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加速推进——

没有SCI论文也可以评职称,辅导员有多通道晋升机会,职称评定向援非医疗人员倾斜……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多维人才分类评价暨职称评审改革举措激发着更多中医药人才的活力。

实践证明,中医药只有坚持符合自身规律的发展路径,才能走好传承创新发展之路,才能在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碰撞中找到更合适的结合点。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是破解中医药发展难题、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也为中医药自身规律标定了“度量衡”。

政策护航中医药发展迎来新局面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随着中医药法规、中医药发展政策举措不断建立健全,中医药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得到完善。

2016年,新时代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印发,提出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开展中医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推进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

2017年实施的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推动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

2019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改革完善中医药科研组织、验收和评价体系。健全中药饮片标准体系。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发展政策举措、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

2022年,首次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行业五年规划《“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提出,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人才、临床疗效、科研成果等评价体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对《规划》的解读中明确,强化中药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药品标准形成机制,不断优化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

一系列政策法规的保驾护航,让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