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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通知

08-07 生活

▍来源:甘州公安交警

各位机动车车主、驾驶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交通违法人员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处理。

二、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和电话通知等方式提醒告知。

三、 在甘州区范围内发生的交通违法,在8月31日前应当处理完毕。

四、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路面查缉进行查处。涉及公职人员车辆的,将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五、 多次违法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警大队

2022年8月5日返回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