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 > 正文

渭南一男子在凌晨要求妻子将其捆绑后,导致窒息死亡...

08-07 生活

找工作,点这里

招聘求职 房屋买卖 教育培训 二手市场 交友相亲

“这是玩得哪一出?”陕西渭南,一名男子不知基于何种原因,要求妻子将其捆绑起来,妻子无奈,第一次将其捆绑后,男子顺利挣脱,男子责备妻子绑的太松了,并要求妻子再次将其捆绑起来,妻子听话照做后,男子的“愿望”也就彻底实现了!(案例来源:渭南市渭南区人民检察院)

7月26日凌晨0时许,渭南区男子师某向其妻子韩某提出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请求:用绳子把我绑起来!一开始韩某不同意,怎奈师某强行要求,韩某只能照做。

韩某当然不希望师某有事,绑得有些“应付差事”,绑完之后,师某顺势站起来,稍微用了一下力,绳子就从身上脱落了。

师某很不满意,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了一条粗细适宜的尼龙绳,师某点了点头,用这条绳子捆绑自己再合适不过了,于是将绳子递给妻子。

妻子一看这绳子就有些害怕,不愿意配合丈夫,师某以命令式的口吻,强行要求妻子快些动手,妻子无奈,只得答应丈夫的请求。

这一次妻子绑得很用心,她首先将丈夫的双手和双脚从背后进行捆绑,并将剩余的绳子绕过师某的脖子,打了个死结。

妻子看了看被捆绑后的丈夫,随即进入卧室睡觉。凌晨3点多,妻子突然醒过来,她不放心自己的丈夫,连忙起身出去查看。

不幸的是,师某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后经鉴定,师某系被他人捆绑四肢勒颈后窒息死亡。

世间事,无奇不有。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只是给出了基本的事实描述,至于师某为什么要求妻子捆绑自己,却只字未提。只能依靠各位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空间,去猜吧!

虽然我们不清楚师某的动机,但并不影响对妻子韩某行为的客观评价。那么,对韩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1、师某只是要求妻子捆绑自己,并没有“帮助自杀”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