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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

08-01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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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记者注意到,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拍黄瓜”为何会被处罚5000元?餐饮店要想制作凉菜销售需要办理哪些证件?需要哪些手续?7月27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合肥市场:多个餐馆因

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元

年2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曾关注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的事情。经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查明,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项目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款5000元的处罚。

售卖凉拌黄瓜被处罚的事例不只这一起,记者注意到,2021年10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也下发处罚决定书,经调查,合肥市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但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而该店销售的凉菜有:“凉拌黄瓜“、“凉拌西红柿“、“盐水毛豆”。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鉴于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情节,对当事人罚款5000元。

池州店家反映:

“拍黄瓜”做凉菜被罚款5千元

期,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