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餐饮店注意了!没装这个,罚款!
@东莞餐饮老板,速看!
近日,东莞相关部门
再次发布重要提醒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
未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的
坚决依法处罚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
此次行动严格做到“五个坚决”,即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相关法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作用: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探测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器,其核心部件为气体传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