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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费用可缓缴3个月!

07-24 生活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湖北省医保局联合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将对中小微企业实施

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待遇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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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 从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生育保险同步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继续由企业代扣代缴,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强调,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

缓缴期间,企业参保人发生的 住院、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双通道”药品费用都正常报销,个人账户正常划入,确保基本医保待遇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

责编:陈 渊 | 编辑:王 晶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邮箱:gcgcy@163.com

出品: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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