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莞新增禁行区!
近日
东莞发布通告
扩大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国Ⅲ排放标准
柴油货车禁行区的通告
东府〔2022〕37号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扩大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行区域
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石大公路—连马路—X983县道—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行,详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22〕54号发布)。
二、新增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行区域
(一)虎门镇、黄江镇、樟木头镇、清溪镇、常平镇(不含环常路)行政区域。
(二)石龙镇:黄洲区、旧城区(不含广源路)。
(三)中堂镇:滨江路、镇中心区、槎滘村、下芦村、马沥村、四乡村范围内(不含边界道路)(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中堂水道、北至麻涌镇边界、东至莞穗路)。
(四)望牛墩镇:北环路—东兴路—望牛墩大道—小享文明路—环城路(望牛墩连接线)—京港澳高速望牛墩收费站匝道—大洲路—塔洲北路—中联路—寮厦河(水道)—京港澳高速—中堂水道(水道)—北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五)石碣镇:崇焕路—银河南路—滨江路—石单南路—崇焕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六)麻涌镇:西环路—东环路—水乡大道—广麻大道—兴南路—西环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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