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 > 正文

重要通告|合阳县关于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通告

06-21 生活

找工作,点这里

招聘求职 房屋买卖 教育培训 二手市场 交友相亲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文明的交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县电动自行车,两、三轮摩托车,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通行规定,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严格查处。对电动自行车逆行、乱停乱放、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二、两、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须办理牌证、保险、驾驶人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驾乘人员上路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通行规定。对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逆行、乱停乱放、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三、四轮电动车须办理牌证、保险、驾驶人须持有准驾车型驾驶证,驾乘人员上路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遵守道路通行规定。对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逆行、乱停乱放、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四、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及学校师生应带头遵守,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并联合电视台予以曝光。

五、根据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延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三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延期期间,已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仍按原有政策,视为非机动车,在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中,按照非机动车对待。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