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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余杭区第十批重点楼宇认定和2021年度区楼宇经济专项资金扶持项

06-08 生活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余杭区第十批重点楼宇认定和2021年度区楼宇经济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余杭区 第十批重点楼宇认定

申报认定区级重点楼宇,要求符合:

在余杭区区域范围内,纳入区楼宇经济监测管理系统备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幢可出租、出售且用于商务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

(2)可用于出租的商务办公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运营管理规范、配套功能完善,主要业态为商务办公,符合工业用地有机更新相关要求或政府统一租赁管理的工业楼宇;

其他确有需要的特定情况,由镇街平台提出申请,在认定条件上经楼宇(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2021年度区楼宇经济

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申报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奖励,要求符合:

工商、纳税新注册在余杭区,入驻重点楼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1月1日之后区外迁入或新成立,且2021年度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2021年度为第一个奖励年度。

(2)符合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政策第二或第三年度的,且2021年度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

(3)经评审认定入驻、研发期已结束且在2019年及以后验收毕业的孵化企业和科创型企业,且2021年度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视同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

(4)经区文创办认定,符合区内重点文创企业标准的文创企业,可视同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

(5)重点楼宇新入驻企业政策三年兑现期已结束,2021年度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可参照区内总部企业政策享受奖励。

三、申报流程

1.请意向企业及时登录“亲清余杭”网站进行线上申请,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通过初审后,及时下载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至所属镇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