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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泼水引争执,邻居突发脑溢血!这个责任谁来负?

06-03 生活

我们都知道,良好的公共环境需要大家来维护,个人在公共空间里的行为不仅关乎自己的利益,也会影响到他人的利益或者社会的公共利益,但是当个人作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后,是否就能因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而要求他人承担责任呢?又应该找谁来赔呢?

一天傍晚,张某强的孩子和母亲,以及李某玲的孩子在楼下玩耍,突然,一盆水与他们擦肩而落,几人顿时被溅得满身是水,张某强的母亲被淋湿后的第一反应,就是抬头看一下这盆水到底是谁泼下的。

她看到二楼阳台有个人影快速地关上了窗户,而且阳台外墙还不断地往外滴水。坐在对面楼下乘凉的黄大爷恰巧也目睹了这一幕。

于是,张某强和李某玲请来小区的一位保卫负责人,一起上门了解情况。泼水女子赵某媛却情绪激动,双方发生争执后,赵某媛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

出院后,赵某媛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她认为自己突发脑溢血,是因张某强纠集多人上门与其激烈争吵所导致的。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张某强需承担本案20%的赔偿责任。

法庭上张某强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赵某媛1万元的补偿。然而,面对这份判决书,张某强却难以认同,他认为,赵某媛明知自己身体不好,却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只因简单几句询问就情绪失控,并且他已经不愿与赵某媛继续争论下去,自行下楼了,赵某媛还跑到自家阳台,对楼下的人肆意谩骂,惹得众人对赵某媛议论纷纷。赵某媛突发疾病,一切后果都应当由赵某媛一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