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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救溺水者,万宁的你们,让我们感动

05-29 生活

5月27日,在万宁石梅湾海域有一名游客下海游泳发生溺水,险象环生,所幸在该海域工作生活的石梅村委会村民符永伟、王生于、邱德帅、刘财麟、蔡仁业等人发现险情后,奋不顾身下海救援,及时将溺水者全部安全营救上岸。

据施救者表示,事发当天,他正像往常一样在石梅湾海边工作,突然听到救命声从海里传了过来;听到呼救声后,他立即向海边跑去,同行的还有附近的两位村民。在确定好溺水者所在的方位后,他们三人就立即向海里游去,但因海底暗流过大,导致他们的救援行动屡屡受阻;所幸后面又来了两位同村伙伴,他们一行5人才能合力将溺水群众救至岸边。

“我知道,救溺水者是非常危险的事,一旦被溺水者抱着,后果不堪设想。溺水者往往惊慌失措,会死命抓住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即使是一根稻草。但当时 情况万分紧急,眼看一条鲜活的生命危在旦夕,下水救人是我必然的选择,虽然有些后怕,但是,再遇上还会选择救人。” 施救者这样说道。

在被救援上岸后,被救的游客人员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会汲取教训,同时,想通过支付报酬的形式对施救人员 表达感激之情,施救人员纷纷拒绝,表示见义勇为是应该做的。据了解,生活工作在石梅湾附近石梅村的村民 符永伟、王生于、邱德帅、刘财麟、蔡仁业等人长期以来自发的劝阻游客下海游泳;多次救援落水遇险游客;在工作中碰到游客有困难时,总是无私的上前帮助,充分展示了万宁人民淳朴、热情、大方的生活精神。

夏季天气炎热, 游泳等水上活动成了市民游客们最喜欢的消暑活动,但因游泳引发的溺水事故屡见不鲜。为此,万宁市旅文局提醒广大市民游客要注意安全防范:

1、不要到不知道水情和易发生溺水危险的地方游泳,不要私自下河“野泳”或嬉水。

2、除了避免到山河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市民游客应选择到救生设施完善的游泳场(馆)进行游泳,同时对游泳场所的情况要提前了解清楚,尽量选择环境安全、卫生达标的游泳场馆。还要选择有游泳救生员游泳场(馆)进行游泳。游泳救生员必须取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