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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首次购房个人给予1万元补贴

06-08 教育

河南商丘:首次购房个人给予1万元补贴

6月6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无购房贷款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对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落实利率下限为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的要求,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

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商丘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在商丘市购房时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本专科毕业生2万元。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申请人一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时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扩大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不再限制为“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全文如下:

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

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实施产业倍增计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集聚效应

(一)做优主城区品质。依托日月湖片区打造高端商务区,吸引高层次人才就业、创业,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促进人才集聚;依托商丘古城打造高端生活服务区,合理控制各类历史风貌保护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打造生活气息浓厚的精致社区,促进人口集聚;依托道北产业新城打造产业服务区,激发老城活力,促进人流集聚。通过组团式布局发展,促进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文化旅游地产等协同发展,引导人才、人流、人口集聚,努力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速度基本协调、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有效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升级。